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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公示闲置交易规则版本 2026-08-08-v2
发布日期 2026-08-08 · 生效日期 2026-08-15

钓友闲置交易规则与风险告知

本规则于2026年8月8日公示,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公示期间作为现行规则的合规澄清和风险提示;涉及新增用户义务或调整用户权益的内容不溯及既往。

本规则适用于知渔汛闲置板块的信息发布、留言沟通、线上订单及结算辅助服务。发布者和购买者应在操作前完整阅读,尤其注意下列重要风险提示。用户通过发布或购买页面的独立确认按钮表示同意遵守本规则;仅浏览页面不视为同意。

一、平台服务性质与交易主体

1. 平台提供信息展示、搜索、留言、订单、支付接入、延迟结算、状态通知和必要风险控制等网络技术服务。除页面另有明确说明外,实际买卖合同仅在发布者与购买者之间成立,平台不因提供上述服务成为物品的出售方、购买方、共同经营者或履约保证人。

2. 平台不对每件物品进行实物查验或专业鉴定,不对信息真实性和物品质量作明示或默示保证。平台将依照法律法规、投诉线索和风险规则开展必要审核、处置与协助,该等措施不代表平台认可或保证物品及交易。

3. 闲置板块定位为用户转让本人有权处分的自用闲置物品。以持续营利为目的批量、重复经营,或者依法需要登记、许可、认证、纳税及承担经营者义务的发布者,不得冒充个人偶发闲置交易,并应自行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4. 平台当前不另行收取闲置信息发布服务费。支付机构、物流服务商或其他第三方依法收取的费用及税费,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实际规则承担。

二、发布者责任与禁止发布内容

1. 发布者应保证对物品享有合法所有权或充分处分权,填写真实、准确、完整、不过度美化的标题、图片、价格、成色、配件、瑕疵、维修或改装情况及交付方式。盗抢物、赃物、假冒伪劣品、侵权物、违禁品、依法限制流通物和来源不明物品不得发布或交易。

2. 发布者上传的图片应当反映当前真实状态,不得盗用他人图片或隐瞒影响购买决定的重要瑕疵。发货前应留存包含物品正反面、序列信息、配件、包装和快递单号的连续影像及交寄凭证。

3. 发布者对其发布内容、沟通承诺、定价、交付、售后协商及由此产生的侵权、违约、行政或刑事责任自行负责。因发布者违法、虚假描述、无权处分或故意隐瞒导致平台或第三人损失的,发布者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承担实际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4. 发布者不得在标题、图片、描述、联系方式或留言中发布违法信息、他人隐私、诱导欺诈内容,或者以规避平台风控为目的诱导对方私下付款。

三、购买者审慎核验与交易取证

1. 购买者应在付款前核对物品参数、成色、适配性、瑕疵、配件、交付方式和售后约定;对价格明显异常、要求私下转账或信息矛盾的交易应停止付款并向平台反馈。

2. 邮寄交易建议在签收和开箱时录制连续、清晰、未剪辑的视频,并保留外包装、快递单号、物品全貌、细节、聊天、支付和物流记录。开箱视频是重要证据之一,不排除照片、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及其他依法可以采信的证据。

3. 买家自提或当面交付时,购买者应在付款或确认接收前现场检查物品。对当场可发现且卖家已如实披露的问题,双方应按实际约定处理;欺诈、故意隐瞒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自然人偶发转让自用闲置物品与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法律性质可能不同。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质量保证等法定消费者权益,应根据发布者身份、交易性质及法律规定判断;本规则既不额外承诺无理由退货,也不排除任何依法不得排除的权利。

四、线上订单与资金结算

1. 线上订单的付款通过平台接入的合法支付机构完成。付款成功后,系统按订单金额和支付来源记账,并自付款完成起设置3个自然日延迟结算期;无售后异议、退款流程或异常风控时,到期转为卖家可提现余额,实际时间以订单页面和支付机构处理结果为准。

2. 延迟结算是降低交易风险的技术安排,不等同于对商品质量或双方履约提供担保,也不构成银行存款、信托财产、保险、保本或平台先行赔付承诺。

3. 买家在放款前提交售后异议时,系统可暂停相关订单放款并通知卖家处理。卖家同意退款或满足系统退款条件时,平台按原支付构成发起技术退款;卖家不同意退款、买家补充证据或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以订单页面展示的流程为准。暂停或恢复放款不代表平台对商品真伪、违约责任或证据效力作出司法认定。

4. 因支付机构、银行、通信网络、物流、监管指令或不可归责于平台的系统故障导致支付、退款、解冻或提现延迟,平台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查询和恢复;各方责任仍按法律规定和实际过错确定。

5. 线下现金、个人转账或脱离平台订单完成的付款,由交易双方自行确认和举证,不纳入平台延迟结算、订单退款及线上售后流程。

五、售后异议与纠纷处理

1. 发生未收到货、货不对板、破损、重大瑕疵未披露或其他争议时,买家应及时在订单内提交事实说明和已有证据;卖家应在订单提示期限内回复,并选择协商处理、同意退款或不同意退款。

2. 平台提供消息通知、状态记录、证据保存、风险控制和符合系统条件时的技术退款服务。平台可基于明显违法、欺诈风险、监管要求或双方一致意见采取必要措施,但平台不是司法或仲裁机构,不承诺对复杂民事纠纷作出具有终局效力的责任裁定。

3.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依据交易性质依法向消费者组织、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在涉嫌违法犯罪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保存并向有权机关提供交易、支付、物流和沟通记录。

4. 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退货运费、物品损失及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或由有权机关根据合同、法律规定和实际责任确定;平台仅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因平台自身故意、重大过失、违反法定义务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六、平台审核、风控与必要措施

1. 对涉嫌违法违规、侵权、欺诈、虚假交易、洗钱套现、账户异常、支付风险、重大投诉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和交易,平台有权依法要求补充材料,并采取限制展示、停止发布、关闭交易、暂停结算或提现、保存证据、限制账户及向有权机关报告等必要措施。

2. 风控措施仅用于调查和降低风险,不当然表示平台已经认定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平台将根据风险程度、证据和法律要求决定措施范围及期限,并在具备条件时提供说明或申诉渠道。

3. 平台审核和技术风控不能替代用户审慎判断,也不能保证识别全部虚假信息或违法行为。用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交易、保留证据并通过平台公布的客服或投诉渠道反馈。

七、平台责任边界

1. 在平台已依法履行相应义务且不存在可归责过错的情况下,因交易一方发布虚假信息、无权处分、物品自身缺陷、违约、欺诈,或双方自行变更约定造成的损失,由实际责任方承担,平台不承担商品销售者、生产者、鉴定者或履约保证人的责任。

2. 因用户主动脱离平台交易、泄露账号或验证码、使用非官方支付方式、拒绝合理核验、擅自改装或不当使用物品而扩大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

3. 本规则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平台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也不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个人信息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

4. 平台对第三方支付、银行、物流、地图、网络或设备服务不作超出其实际控制范围的保证;但平台选择、接入或管理第三方服务存在法定过错的,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规则公示、变更与适用

1. 本规则版本为2026-08-08-v2,于2026年8月8日公示,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平台将依法公示规则及修改内容;涉及用户重大权益的调整,按照法律规定征求意见或给予合理过渡期。

2. 平台不会仅以默认勾选或单纯沉默视为用户同意。发布或购买时,用户需通过独立阅读确认流程作出选择;不同意的,可停止发布或购买,已成立订单仍按交易时适用的规则和法律处理。

3. 本规则与订单页面的价格、交付、售后时限等具体约定共同构成交易服务规则。具体约定与本规则冲突时,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以交易时双方明确确认的具体约定为准。

4. 本规则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处理。